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取个工资条比取经还难一部打工人的工资条讨 [复制链接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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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办事情一般都讲究个多管齐下,有枣没枣先打三竿子。所以当我在劳动监察部门碰壁的时候,我也同时就向税务局和劳动仲裁部门提出了诉求。在税务局这边,这次我就学聪明了,我先向打电话咨询。我向那边的税务局“有没有这么一条法律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》(版)第10条: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,并向纳税人提供其个人所得和已扣缴税款等信息。”“有。”于是我就接着问:“那么我现在有个很严肃的问题:我在职的公司拒绝向我提供工资条,所以我就无法从公司处得知我的个人所得和已扣缴税款等信息,那么请问,公司是否已经违法?”咨询员几秒后回答(估计是去确认信息了):“是的。”于是我就趁热打铁接着问:“那么你们税务机关应不应该管?”咨询员又等了几秒后回答(估计还是去确认信息了):“应该管。”当然了,我肯定是录音了。然后我就打开了的APP,在线提交了我的问题(毕竟这样也好有个证据证明我确实提交了举报)。然后我又顺手在市民热线进行了同样的举报(在这里我真的很感谢我国移动互联的巨大成就)。接着我就开始了漫长的等待。经历了劳动监察的各种拖延,我对这次税务举报的期待值就价低了,本来也就是“闲着也是闲着”,趁着拉屎的功夫举报的。不出所料,税务局来电的是一位大叔,大叔很凶,上来就噼里啪啦把我一通说:“我问了你们公司了,人家说已经给你工资条了,你自己看看邮箱去。”我一听,哎呀,是我的错,是我的疏忽,给公仆大人添麻烦了。我赶紧道歉:“哎呀呀,不好意思,那我去邮箱看了。”挂了电话后,我满是疑惑的打开邮箱,发现没有(因为手机绑定的邮箱,而邮箱最近并没有任何推送)。毕竟无论什么事情都得先从自身找问题,不要总说别人做的不好。于是我就绞尽脑汁,把我所有的邮箱都翻了一遍(很多邮箱已经放弃很久了,光找密码都得半天),结果,还是没有任何“工资条”邮件。于是我就回拨了税务大叔的电话,说道:“我看邮箱了,没有呀,您是不是被骗了?”估摸着是这句话惹毛了大叔,大叔忽然怒了,大声问我道:“你到底要投诉什么?你想要什么?”我说:“我就想要个工资条。”大叔愤怒地喊道:“这个不是我们税务的事。”毕竟之前和确认过,我也是很有底气的,我就平和的问道:“您懂法吗?要是您不懂,那就告诉我,我给你念。而且您得告诉我你是谁,这样我也好知道税务是谁给我处理的。再和您说一声,我开着录音呢。”这时大叔彻底爆发了:“我凭什么告诉你我是谁?你的事就是和我们无关,你爱干嘛就干嘛。”然后,电话挂了。怎么样,这操作够不够骚气?不够?那确实还有更骚气的。税务大叔既然这么厉害,那我就打海淀税务局的投诉电话呗。电话竟然很快就接通了(我真的很意外,我当时真的看见税务部门闪耀着光芒),那边问我有什么要投诉的。我说:“你们有个同志不处理我的投诉举报,也不告诉我他的名字或工号,然后还挂我电话。而且我把当时的通话给录音了。”结果你们猜发生了什么?电话那边的税务同志沉默几秒后,说:“先生,我听不见您的声音,请您一会再来电。”啥?我叽里咕噜的说了两分钟你不说话,等我说完我录音了,你就来个听不见?(当然了,这段我也录音了。)不过我确实佩服这个操作,非要讲究起来,人家还真就没啥毛病。因为电话信号不好是人力不可抗因素。我觉得到这里,骚气两字已经不足以形容这位兄弟了。当然我没有放弃,确实继续拨打投诉电话了,然而电话再也接不通了。这时候我又想起来伟大的市民热线了,我先是在APP上举报了刚才的行为,然后通过电话,又详详细细的举报了一边。我记得当时我的举报内容里有一句话是:“难道你们非得让我拿着录音去中纪委去实名举报?”别说,效果还真有,下午税务大叔就来电话了,一改之前的暴脾气,说:“哎呀,我发现我被你们那个公司给骗了。你稍等,我去找他们要。”然后就又进入了等待期。我呢,继续举报投诉,每天上午和下午各三条,分别是公司、劳动监察和税务。一旦回访,那就是非常不满意,不解决问题。我发现,举报多了就有效果。没过两天,公司属地税务所的所长亲自来电。当领导的就是不一样,专业知识果然丰富。所长大哥亲自和我讲解了公司可能的逃税漏税手段,让我自行理解消化一下。然后和我说:“你呢,拿着你的银行流水和劳动合同,去第三税务稽查局提交一下,然后稽查局就会彻查他们账户,你的问题就解决了。地址是XXXX,直管你们公司。”你看看,人家当领导的就是不一样,解决问题的思路也确实不错。当然了,在我和劳动监察及税务局拉锯战的时候,劳动仲裁我也没落下,但是吧,结果实在令人失望。首先,咱还是得先弄懂法律(在这里还是得感谢百度):根据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》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,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。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,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,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,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。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,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然后看看海淀劳动仲裁庭给我的回复:大家有没有发现问题在哪里?我猜肯定有眼尖的。那就是时限问题。从2月4日到举证日3月30日,是不是马上就60天了?举证之后是不是还得等待开庭,再等待出结果?是不是马上就天了?难道我看的是假的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》?普通人不懂法就得了,难道仲裁机构也不懂法?那他们是如何上岗的?如果懂法的话,知法犯法又该怎么处理?没办法,还是直接去法院吧。这劳动仲裁庭简直是刷新了我对下限的理解。你说就这样,这个劳动仲裁庭还有什么存在的意义?大家都去法院得了。反正呢,我自认为作为一个普通老百姓,我已经尽到了一个公民的义务了,结果为了点血汗钱还是要把我逼到法院去,问题是如果全中国亿万劳动者的工资问题都去法院解决的话,那法院不得宕机啊……未完待续……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#个上一篇下一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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